第42章 兄弟,要老婆不要?(两更求票) (第2/3页)
尼微出发,来到摩周山探查女神伊什塔尔的行踪,时间已经过去了数个月。
那位天之女主人果然如塞弥拉弥斯说的那样,神龙见首不见尾。
因此,洛恩多次在山脚下的众神酒馆附近蹲点,都没能碰到伊什塔尔。
不过,失之东隅收之桑榆。
他虽然没逮到伊什塔尔,却在蹲点的过程中,巧遇了和目标关系匪浅的关联人物——也就是眼前这位自称“沙玛什”,面容慈祥的中年人。
沙玛什,源于阿卡德语,实际上是此地区的巴比伦人对太阳神乌图的另一个称呼,强调他为人类带来法律与正义。而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上就雕刻着汉谟拉比王站在沙马什面前,接受象征王权和法典的浮雕。
只不过,汉谟拉比如今刚刚在巴比伦继位,这著名的浮雕并未落成,乌图的别名——沙玛什也并未广泛传开,在外人眼里,他只是一个平常喜欢光顾酒馆,品尝麦酒,外表和蔼可亲的长者。
此刻,自以为隐藏很好的太阳神乌图,佯装怒道:
“什么破不破费的!酒要喝的痛快,除了看品质,还要看跟谁喝。你能每天陪我这老头子对饮,说话解闷,我不知道有多开心。这么算来,我岂不是要付你佣金?”
“行行行,我不提,也不占您便宜,以后这酒菜就当是您付我的佣金。”
洛恩讪笑着端起酒杯,主动敬了对方一杯。
一口清爽中带着回甘的麦酒下肚,乌图露出满意的笑容,随即问道:
“说起来,上次让你回去思考的问题,有答案了吗?”
“您是说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那条?我觉得内容上很符合【公正】的概念,但执行起来可能需要适当变通。”
“怎么说?”
“举个例子,假如我的羊被邻人不小心杀了,按照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的规则,我也有权将他所蓄养的羊宰掉一只,作为补偿。但这样一来,我们各自损失了一只羊。您知道的,集市上的活羊和死羊可不是一个价钱。所以这样处理的后果,只能是两败俱伤。”
“有道理,那你觉得该怎么处理?”
“多留些选择的空间,允许施害者付出等价的金钱、羊羔、或者其他有形和无形的东西替代,让受害者自己选择哪一项作为补偿。”
“好主意,你果然没让我失望!”
乌图大笑着拍了拍少年的肩膀,语气中满是赞赏与欢喜。
作为司法和正义之神,他体悟了很久才明白一个道理:
法律追求的并非绝对的公正,而是相对的平衡,以此建立稳定的秩序。
所以,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并不应当成为司法上的最终目的,而是一种达成目的的威慑和手段。
没想到自己花很长时间才想出的答案,对面的少年居然几个昼夜就想通了。
不得不说,这是个有智慧,有想法的好苗子。
看到乌图为此开怀畅饮,洛恩不禁有些哑然。
他和这位巴比伦太阳神的相遇纯属偶然,起因是一场意外的拼桌,和几句随口的闲聊。
在不经意谈及一些社会制度和司法有关的问题时,两人的观点出奇一致,很多想法都不谋而合。
因此,见猎心喜的乌图将他引为知己,时常以酒友的身份邀请他来众神酒馆对饮。
洛恩正愁着没有正当的理由,在众神酒馆多多逗留,以此增加和伊什塔尔碰面的几率,自然欣然同意。
而更重要的是,太阳神乌图还是金星女神伊什塔尔名义上的兄长。
和他打好关系,说不定也能顺藤摸瓜地找到那位天之女神。
在洛恩有意地投其所好下,双方的谈话氛围愈发融洽,不经意间提到了巴比伦刚上任的新王汉谟拉比。
他最近似乎在编纂一部法典,并且打算在城市中央,为太阳、正义、司法之神乌图修建一座神殿,表示法典的公正和权力的神授。
但巴比伦地区的城市守护神是万王之王马尔杜克,按照惯例,汉谟拉比需要选择马尔杜克作为自己的保护神,并最先为他建庙和祭祀。
或者是众所周知的智慧和大地之神恩基,他是马尔杜克的父亲,地位和神权上的份量也足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